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风险等级

基金风险评价方法及匹配

 

公司基金产品风险评价结果是作为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对基金产品风险评价通过基金风险等级来具体反映,基金产品共设五个风险等级,按风险由低到高依次是: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风险”、R4“中高风险”和R5“高风险”。

基金风险等级划分依据以下方面进行:

    公司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应至少了解以下信息:

(一)基金管理人的诚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投资者管理能力、内部控制情况、合法合规情况。

(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合法合规情况,发行方式,类型及组织形式,托管情况,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概况,业绩比较基准,收益与风险的匹配情况,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

 

    公司对基金产品划分风险等级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基金管理人成立时间,治理结构,资本金规模,管理基金规模,投研团队稳定性,资产配置能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及执行度,风险控制完备性,是否有风险准备金制度安排,从业人员合规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基金经理的稳定性等。

(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构架(母子基金、平行基金),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募集方式及最低认缴金额,运作方式,存续期限,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和定价模式,申购和赎回安排,杠杆运用情况等。

 

    基金产品存在下列因素的,应该审慎评估其风险等级:

(一)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合同表述复杂,存在免责条款、结构性安排、投资标的具有衍生品性质等导致普通投资者难以理解的;

(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公开交易市场,或因参与投资者少等因素导致难以在短期内以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

(三)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投资标的流动性差、存在非标准资产投资导致不易估值的;

(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投资杠杆达到相关要求上限、投资单一标的集中度过高的;

(五)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人、高管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正在接受监管部门或自律管理部门调查的;

(六)影响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协会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评定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逐步归类”法进行。公司根据上述考虑因素,确定相应各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制定《金融产品风险等级评估表》。

(一)第一步:根据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产品的基本情况就《金融产品风险等级评估表》对代销的基金产品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结果初步划定基金风险等级范围。

(二)在第一步划分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对基金初步评级进行比对,若不符合“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参考标准”的相关规定,则根据实际情况对基金初步分类进行调整;

(三)第三步:根据其他重大影响因素,如发行人或管理的同类产品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认定的高风险基金产品等,可在以上评分结果基础上适当上调产品风险等级;

(四)经过前三步的“逐步归类”,最终确定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

基金产品和普通投资者进行匹配

产品等级

投资者类型

C1(含C0

保守型

C2

谨慎型

C3

稳健型

C4

积极型

C5

激进型

R1低风险

R2中低风险

×

R3中风险

×

×

R4中高风险

×

×

×

R5高风险

×

×

×

×

(一)C0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

C0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投资者仅能购买R1低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除因遗产继承等特殊原因产生的基金份额转让之外,普通投资者主动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行为,不得突破相关准入资格的限制。

(二)C1保守型投资者可购买R1低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三)C2谨慎型投资者可购买基金风险等级为R2中低风险等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四)C3稳健型投资者可购买基金风险等级为R3中风险等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五)C4积极型投资者可购买基金风险等级为R4中高风险等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六)C5激进型投资者可购买基金风险等级为R5高风险等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