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1、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性质是什么?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由基金业协会负责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并履行行业自律监管职能。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范围有哪些?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所管理的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基金备案手续。

 

3、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有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基金业协会与中国证监会已建立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共享和定期报告机制。已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430日以前履行申请登记手续。对于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将提供各项服务;对于未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证监会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4、外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是否纳入登记备案范围?

   境内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境外注册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暂不纳入登记范围

 

5、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资质如何取得?

     对于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的人员资质采取认定和新获取两种方式。认定的方式为通过公募基金的从业资格考试或从事金融工作三年以上,新获取方式为通过协会后期即将推出的从业资格考试。

 

6、对私募机构注册资金有无限制性要求?

     目前对私募管理人的注册资金无限制要求,合伙制企业要求为实缴资金。

 

7、自然人是否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不能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8、是否成为会员才可以发行私募产品?产品是否要求必须托管?

     根据基金业协会规定,私募机构应当于430日前履行登记手续并注册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在成为协会会员前私募可自行进行产品的发行,但产品正式运作之前私募必须在协会进行产品备案登记。

   目前私募备案产品不强制要求托管,但鼓励进行托管。

 

9、私募基金如何进行信息披露?

     由私募机构自行登录基金业协会系统进行信息披露,拟每月一次。私募基金管理人须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0、非公开募集基金能否进行业绩公示?

     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针对特定客户进行宣传和销售,因此其业绩不能公开对外进行公示,仅能对特定客户进行公示。

 

11、私募的公司以及购买私募基金产品的客户如何缴税?

     备案的基金属于金融产品,按照现行金融产品规定执行,即免税;但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按照《有限合伙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要求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2、私募备案产品是否可以直接开立期货、证券账户?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已经增加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作为特殊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相关内容,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为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在期货市场开立账户。证券账户的开立中登公司将于近期发布相关开户指南。